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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庆

    我是95年10月得法的,心里明白法轮大法是真正的真理,是最正的,是大法净化了我的心灵,使我身心都得到升华。99年邪恶来了以后,由于一些常人心的影响,没有积极的去正法,没有放下常人的东西,一段时间反而把自己混同于常人,写了不该写的,签了不该签的,内心很痛苦。现在经过学大法后知道这些都是修炼人的污点,今后一定要加强正念走好每一步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。我声明以前写的一切违心的东西一概无效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1/9253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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