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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赵碧辉

    我现年83岁。我于1999年7月20日左右,老伴被非法绑架后,派出所户籍警非法闯入我家,严厉的问我:“你炼法轮功没有?”在怕心的作用下,我违心的说:“不,没有炼了。”户籍警又让我写“保证书”,由于我无文化,户籍警说代我写,在高压下,在我神志不清时,有怕心,没有站在法理上,而是违心的用了人的圆滑的一面说了些不该说的话。现严正声明以上的作法全部作废。过去所说、所想、所写、所做不符合法轮大法法理的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1/9253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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