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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查素艳 2004年1月14日在家里,来了八、九个恶警把我抬上车,被送到县拘留所,他们说拘留我半个月。由于学法少不精進,在拘留证上签了我的名字,承认了邪恶的安排。现在我严正声明作废。不承认邪恶的安排,正念正行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勇猛精進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1/9253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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