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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邹海玉

    2000年4月底,市公安局在路口办的“法轮功转化学习班”,强行要学员写他们要求写的东西,我决心不写一个字。他们是用最恶毒、最邪恶、最流氓的高压手段,连我们师尊的一张像都不放过,几个“转化班”的工作人员,强行按着一个学员坐下,他们迫害大法,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业!一个姓刘的还大声喊叫:再不写不签字,就男的脱光男的衣服,女的叫女的脱光衣服再坐……。他们所做的真是的没有比这更邪恶、更恶毒的了。我一个60岁的婆婆,只是剜心透骨地伤心、痛哭。

    因我不写,他们就叫亲属来按照他们的要求写,我不愿去看到一个字,但是还是被他们强迫按着我的手签字了。

    由于自己没有学好法,没能真正做宇宙大法的保护者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现特此声明,我签字的那东西不是我本人本意所为,声明作废、无效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5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15/1213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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