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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淑云

    1999年7.20后,邪恶非法打击法轮功,街道,派出所召集炼法轮功的开会,要谈“认识”,而且还要写,不写不行,逼着写,我说了、写了“不炼”。过了一段时间,新来的户籍员和书记到我家,要我交大法书,我不交,指派三人对我一个。大法书交了、磁带也交了,做了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老师的事,心很很痛。我的所做、所为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作废。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1/925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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