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中芬

    我今年38岁,1997年4月得大法。因同修被抓我也被牵连進来,于2001年7月25日晚被非法关入看守所,9月25日被释放回家。在2个月非法关押期间,邪恶天天提审,要说出到过什么地方去洪过法,由于配合了邪恶,在邪恶笔录上签过字,在此,我严正声明在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走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1/92595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