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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中芬 我今年38岁,1997年4月得大法。因同修被抓我也被牵连進来,于2001年7月25日晚被非法关入看守所,9月25日被释放回家。在2个月非法关押期间,邪恶天天提审,要说出到过什么地方去洪过法,由于配合了邪恶,在邪恶笔录上签过字,在此,我严正声明在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走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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