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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淑玲

    我今年42岁,有幸在1999年喜得大法。自从获得了大法使我的人生观有了个大幅度的改变,明白了应该怎样做人,做一个更好的人,甚至做一个超常的人。可是就在我高兴的能有缘走進大法的门时,也就是99年7月20日,我不敢相信这么好的功法被非法取缔,做好人也有罪吗?我和一同修踏上了去北京的路。就在我们刚走到火车站的时候,就被那里的片警挡住了。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出了怕心。在那一刻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修炼人,简直就是一个常人。分局的科长骂老师,让我也骂老师,我也骂了,而且毫不犹豫。到现在回想起来,我都无地自容,我都不配当老师的弟子。从分局出来以后,由于无脸再走進大法的门,知道自己没过好关,法也不学了,在感情方面犯了大错。多亏同修的及时帮助使我又回到了大法中来,当我看到每一期明慧,都有很多的大法弟子对自己犯过的错误严正声明作废。我也决心把自己以前所犯过的错,做出严正声明,加倍弥补自己对师父犯过的大罪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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