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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龚国建

    我98年有幸得法。但由于在1999年7.20之后放松自己对学法、修炼的要求,没有真正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,也没有真正认识作为一个大法弟子在正法时期所具有的内涵,造成自己前一段时间执著肮脏的人心不放,被邪恶钻了空子,大法书两次被毁,并在2001年底因储存的真象资料被发觉,没有彻底抵制邪恶的迫害,没有对周围的人讲清真象,反而违心的写下了“保证”,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污点,也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通过这几年的认真学法,我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不足,在此声明自己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、自己和亲人所做的一切有违大法的“保证”作废。我要按照师父,按照大法的要求,走好自己今后的修炼之路,完成一个大法弟子所应承担的使命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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