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谷元彩

    我是99年得法的,得法后多年顽疾全消,身体健康,无不感谢师尊的救命之恩。可是在99年7.20江氏集团的非法打压下,由于学法少、有怕心,在单位写了“不炼功保证书”并且还交了大法书籍,最不可饶恕自己的是;在邪恶的逼迫下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。我犯了大罪,悔恨莫及,无地自容,真是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在邪恶非法迫害下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认真学法,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做好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,走师父给安排的路,全盘否定旧势力,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