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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卢淑清

    我是一九九九年得法的,在九九年7.20以后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听信了邪恶的宣传,迫于压力和怕心,曾向单位写过书面材料,表示“以后不再炼功了”。几年来,在修炼这条路上我虽然犯了一些错误,走了不少弯路,但是慈悲的师父并没有抛弃我,我深深的体会到修炼法轮大法是人生返本归真之路,我不能失去这万古机缘!因此,我郑重声明:我以前写过的书面材料统统作废。我决心继续修炼法轮大法,按照师父的要求努力做好三件事,洗刷自己修炼路上的污点。争取早日圆满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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