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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万经麟、张芳珍

    我们按照宇宙特性“真、善、忍”标准修心律己,得到了身心健康,做一个好人,和更好的人。由于江氏的小人妒嫉心,99年7.20发动了全国性的大镇压,不择手段的诬蔑师父、迫害法轮功,在江氏集团的逼迫下,我们在村政府写下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。声明以前所做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全部作废。决心按照师父和大法的要求去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走好正法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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