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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闫兆梅 我是97年得法的,99年7.20以后,学校让孩子写诽谤大法的作文,孩子问我怎么写?那时由于我学法不深,悟性差,就跟孩子说:别人怎么写你就怎么写,让孩子写了对不起大法的文章。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这是对法不敬,对师父不敬,给自己留下污点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我所说、所做的不利于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多学法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,勇猛精進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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