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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余明珠 我2002年前被抓到派出所,要我交大法书,我又与邪恶签了约,签了名,丢了师父的像片,当时我就后悔极了,师父是多么的慈悲呀,我真是大错特错,我有罪呀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,全部作废。我要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,要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和弥补自己的罪过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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