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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雷丽红 我今年28岁,于1999年1月得法,七月开始证实法。证实法初期,由于对法理解不深,有做的不好或曾配合旧势力的地方,我一概不承认,在此声明我在不清醒的情况下签的所有材料作废!从新投入到证实法中来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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