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惠兰
我于九九年七二零事件期间,由于受邪恶势力的威逼迫害,自己意志不够坚定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在认识到是错误的,因此,特此声明所写“保证”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