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春荣
99年7.20,大法遭到迫害,在压力下,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现在声明对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以后要用自己的行动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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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