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荣
从99年7.20以后,我所做、所写一切不符合修炼人标准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天开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在正法修炼路上所留下的污点,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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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