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丙英
99年7.20以后,由于学法不深,怕心严重,曾违心的在别人写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名。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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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