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春光
我于97年学炼法轮大法。在邪恶的迫害下,说出、做出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现声明一律作废。以后要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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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