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佳音
由于学法不深,2001年给家人写过一份“保证书”、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我将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