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英
我在强制洗脑及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2/926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