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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翠君

    我九六年得法。自1999年7月20日至今,经受过被非法监视居住(不许外出,逼写“保证”,强迫看诬蔑法轮大法的材料)、非法刑拘2个半月、毒打、抄家、恐吓、勒索保证金等多种迫害。最邪恶的那回是在2001年7月27号,我儿子刚结婚半个月,正好是集日,我吃完早饭,带上70元钱,推上自行车刚要出门,突然一辆汽车停在了我家门口,几个人从车上下来,不由分说,强行闯進屋里抄家,真象电影上演的土匪一样乱翻东西,抄走了师父的经文、讲法、炼功录音带、《转法轮》书等,在没有其他家里人的情况下,他们不许我把家里安顿好,门也未关,就强行把我拽上车。在路上,他们使尽全身的力气打我嘴巴,到了派出所他们继续行凶打得我脸青一块、紫一块,两边的嘴角流血,然后强迫我面墙站着,中午也不给吃饭,晚上九点多钟,他们把我送到市公安局,扣上“扰乱社会治安”罪名后,又转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二个半月。这样,就无辜的被剥夺了人身自由,被剥夺了与家人正常生活、生产劳动的权力。在此前后的一系列被迫害的过程中,虽然经受了很大的痛苦,但最大的痛苦是我在面对这些流氓行为时,由于人心的执著带动,多次向邪恶妥协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因此我现在郑重声明: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中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大法要求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并在以后加倍弥补损失,跟着师父,坚定正法修炼到圆满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3/9271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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