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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廖国美

    我97年喜得大法,修炼前有多种顽疾,修炼后一切病魔全部消失,真正感受到了无病一身轻,心灵也得到净化,心胸也开朗了。法轮大法教人向善,是利国利民的好功法,修佛修道的高德大法,师父教我们遇事向内找,事事处处都要为别人着想,确实能使人类道德回升,社会安定。然而江××出于小人的妒嫉心镇压法轮功。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、言论、上访、集会、结社、出版、示威游行等自由的权利。江流氓集团是在践踏宪法,侵犯人权。我去北京上访是宪法赋予的权利,发真象材料是救度众生,让被谎言蒙蔽的人们知道法轮大法好,是利国利民的好功法。我是在履行宪法,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,没有错。无论在洗脑班、政保科、看守所或是任何场所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言一行,一律作废。一切旧势力、恶警、恶人等强迫签字、画押的或别人帮写的一律作废。否定、决不承认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和迫害,连旧势力本身也不承认。特此严正声明!我一定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坚修到底,完成历史赋予的伟大使命,做好师父教诲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3/9271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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