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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韦吉英

    我是99年4月得法的。2001年7月16日晚8点多钟,突然几个邪恶闯進我家,骗我家属说叫我到公安局问几句话,并抄我的家,结果什么也没抄到。到公安局后,追问我的大法书藏哪了,第二天就把我关進了看守所。我丈夫到公安局找我,邪恶却骗他说已把我放回去了。关押两个月后,又讲我聚会扰乱社会,非法判我三年劳教。在劳教所里我被逼写了所谓的“三书”。后因肩上长了瘤子,被保外就医。在保外就医期间,邪恶逼我每月写一份“汇报”寄到劳教所去。三年期满后,邪恶还来叫我去公安局照相,做指纹,还要剪我的头发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所有这一切我都不承认,我所写的一切不符合法的统统作废。我要继续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勇猛精進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3/9271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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