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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桂兰

    2004年12月4日,我在发大法资料时,不慎被恶人发现,抓到了派出所。由于自己人心太重,怕心没有根除,再加上多年来受××党的毒害太深,写了“和党中央保持一致”的保证书。回来后通过学法及看明慧周刊,认识到:××党是旧势力安排的专门破坏大法的邪灵,是旧势力在人间为迫害师父与大法弟子而造就的工具。因此我严正声明:2004年12月4日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及“审讯笔录”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多学法,从思想上和××党彻底决裂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精進,再精進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3/9271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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