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宝妹 我于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在人心的执著以及身心的压力下,竟犯下了大错,经过了思考,对自己的罪过痛悔不已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在劳教所里所写违背修炼原则和我本愿的一切文字、语言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,坚信师父,走正自己的路,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30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