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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桂兰

    我是99年7月20日在以江××为首的邪恶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压力下,违心的写下“不炼法轮功”的所谓“保证”,现声明作废!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由于自己学法不精進至今才醒悟。从即日起我一定走正自己的路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3/9271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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