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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瑞华 我于98年4月份得法,今年65岁,2000年4月份,由于学法不深,在邪恶的迫害下,自己违心的写了所谓“不修炼”的“悔过书”。现声明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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