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兰艳
我因散发真象资料被抓,在派出所,因怕心很重,把责任都推给了另一位同修。我做的不对,现在声明:我在派出所说过的话、按过的手印、指纹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做好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3/927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