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武明
我1998年12月7日得法。因在1999年7.20的高压下,违心的写了对大法不利的东西,在怕心的作用下不炼了。我现在严正声明这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跟随师尊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3/927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