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秀兰
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。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3/927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