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路建明
我在看守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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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3/927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