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学玲
我在派出所里所写的“保证书”是错的,现在我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坚修法轮大法到底,紧随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3/927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