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鲁兰心、王皓轩 11月下旬下午,老师叫我们去操场上签字。在不知道白条幅的内容的情况下,我签了字。后来听大人们说那是诬蔑大法的条幅,因为我知道法轮大法教人按“真、善、忍”做好人,是正法,所以在此声明“签字”作废。并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31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