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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黄秀云

    2001年1月份我们地区邪恶对大法弟子進行全面大搜捕,派出所的邪恶到我的同修家(亲属)把她非法绑架到看守所后,我听说公安局治安科决定判她劳教一年的消息后,我去了多次不但没鼓励她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我还往下拖她,让她说“不炼”,还打她一个耳光。那时我完全被常人的情所带动,根本没有想自己是个炼功人,是个大法弟子,把师父和法都忘掉了。通过几年来的学法修炼,我能在法上认识法了,原来那种对待大法、对待师父是感恩戴德的相信。现在我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声明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法正人间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3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4/9278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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