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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爱华

    我是98年得法的,没有真正深入学法,2001年5月,经同修劝说,带着求心随同修登上天安门,结果没能达到证实法的目地,反而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,有的同修被判刑,有的被判缓写了“保证”,我当时因有刚满月的小孩,没有進监狱被送回家。在家的时间里没有静心学法,在孩子五个月时,公安局把我带去审问想判我刑。由于不能在法上认识法,而是用人心想问题,怕承受不住背叛师父和大法。我被迫带着孩子离家出走,走后就不学法了。将近一年的时间回到亲戚家,有一位曾学过法的给我打电话说:“不要学了,也别炼了”。我说:“现在我也没学也没炼。”其实当时已经是常人了。我的丈夫当时被关在劳教所,并传消息说身体不好,需要钱保外就医。我就给当时一起進京的同修打电话借钱,当时她邪悟就把我举报了。我被抓進了洗脑班,恶人的恫吓,我起了怕心,主动接受邪悟的言论,有点自心生魔,也跟着邪悟者劝说大法弟子写“保证”,干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。回家一个月的认真学法,才认识到自己以前的错误。是大法给了我正念,当再被抓去后不再配合邪恶,法院的人让我写“保证”破坏大法时我决不再做了。今天我严正声明:在以前对师父、对大法的一切不正的言行作废。今后做好师父让我们做的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4/9278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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