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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柳凤兰 在1999年7.20后,公安曾两次到家里逼着我在它们写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字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存在怕心,认为这是在应付它们,我签也是不自愿的,就迎合了它们的要求。现在看来实际上是向旧势力低头,因此我郑重声明:我所签过那些东西全部作废。抓紧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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