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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春玲 由于自己的执著、求安逸心太重,在单位领导和派出所的逼迫下违心的写了“保证”和在单位印好的“悔过书”上签名等。违背了大法,违背了“真善忍”,对不起恩师的教诲与苦度,感到非常痛心。在此我郑重声明:以前所有写过的对大法不利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紧随师直到永远。感谢恩师慈悲!今后揭露迫害,清除邪恶,放下人心,救度世人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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