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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大伟 2004年9月11日从劳教所出来时正念不足,配合了邪恶,履行手续时,所写、签字、家人写的“担保”和在劳教所期间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同时在以后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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