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洪杰
在邪恶压力、欺骗和自己错误认识下,做出的“不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彻底作废。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好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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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4/927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