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兴利
由于自己以前在法上认识不足,一时向邪恶妥协写了“保证书”,非常后悔。自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一切不符合法的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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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4/927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