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慕德、桑风媛、王培琴
在2000年春天,大队强迫签的字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4/927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