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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玲菊

    99年7月份,由于学法不精进、许多常人心没有去、怕心重,在派出所做出了对不起恩师的大错事。当时心里很矛盾,他们说:“把你关起来就没有办法再学法了,写了“保证”回家还可以炼。”因法理不明,就违心地写了“保证书”、按手印、照相。放出派出所后,心里就无比难过,想起自己曾是一个因腰椎盘突出,躺在床上几个月的病人,学法、炼功后得到了一个健康的身体,都是大慈大悲的师父给的,我的行为怎么能对得起师父呢?实在是有愧于师父。今天我特此声明:凡是以前写的“保证书”、按手印、照相,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行为一律作废!重新做一个大法粒子应做的一切,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6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16/1214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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