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聂铁梅

    我今年35岁,1997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。1999年7.20后,邪恶开始迫害法轮功。我于2000年底到北京证实大法,回来后被拘留,工作也被开除。家人由于受邪恶的利用和压力,在家里我受到了种种非人的待遇。为了恢复我的工作,丈夫找到市直工委,找到单位,可结果要我写与法轮功的“决裂书”,并上电视亮相。通过功友的切磋并看过真象资料后,我彻底明白了以前所做的这些事完全脱离了大法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,从今以后,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弥补一切过失,从新走正自己的路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5/92862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