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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曾桂青

    我96年得大法,是慈悲的师尊,给了我第二次生命。可是99年7,20以后,由于自己的怕心和执著,怕失去自己安逸的生活环境和条件,自己在变异的观念操纵下配合了邪恶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在邪恶迫害下所写、所说的“保证”一律彻底作废。从自己生命的最本源和旧势力彻底决裂,做好当前三件事,完成大法徒的神圣使命,随师把家还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1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5/9286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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