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冯远芳 我坚修大法心不动,讲真象,救度众生。在2004年9月26日遭邪恶举报,派出所干警迫害后,送到公安局国安大队非法审讯。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,及盖了的手印一律作废。还有我自修炼以来遭受的非法迫害都不承认,所盖的手印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认真学法,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月1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