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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冯远芳

    我坚修大法心不动,讲真象,救度众生。在2004年9月26日遭邪恶举报,派出所干警迫害后,送到公安局国安大队非法审讯。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,及盖了的手印一律作废。还有我自修炼以来遭受的非法迫害都不承认,所盖的手印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认真学法,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坚修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5/9286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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