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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燕

    我自1998年1月修炼法轮大法至今,身心都受益,但是从99年7.20邪恶对大法迫害以后,我由于为了维护大法、讲清真象,邪恶多次对我迫害,其中包括拘留、判刑三年和出狱后派出所对我的骚扰。在邪恶的强制高压下,我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标准的言行,今声明全部作废。以后一定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5/9286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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