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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雅贞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号以后,派出所的警察天天找我,其中一次是审我,警察作记录,让我回答。当问到我还炼不炼,我说“不让炼就不炼了”。最后让我签字。我严正声明,坚持修炼!签字作废!实际上我一天也没停止修炼,但我现在认识到我的修炼是有漏的,我要否定邪恶的旧势力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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