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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淑玲

    我是1998年得法的,修炼后所有疾病全部消失。99年邪恶的江氏集团无理取缔了法轮功后,我和同修去北京上访,为大法讨回公道,为我们争取自由的修炼环境。但是我不幸被恶警绑架回当地非法关押了3个多月,受尽迫害和高额罚款,被逼抄写所谓的“三书”,我严正声明我一切不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/5/9286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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