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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先贵 我于2001年11月8日,因去北京上访被派出所恶警阻拦,将身上现金570元拿走了,还有190元也被拿走了,并且把我非法关在乡派出所有一个多月。告示我的家人拿1000元钱才能放人,并且说不要告诉我本人拿钱的事。在邪恶威逼下,理智不清时在“悔过书”上签了名。今天严正声明签名作废。洗刷污点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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